出版了21世纪项目的信托义务。

加州负责任投资路线图是PRI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法律、能源与环境中心(CLEE)气候风险倡议合作的结果。它采用了对加州利益相关者和专家的采访,包括州决策者和金融监管者、受托人和资产所有者(代表公共和私营部门),他们已经将ESG因素纳入决策。这个路线图的结论建立在诚信义务在21世纪报告未能物质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融入投资决策是一个失败的受托责任,展示负责任的投资努力和最佳实践在州一级和一组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建议推动加州ESG一体化的行动。

目前,PRI有104个签署者,其中总部或者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几乎没有在该州的存在。加州拥有美国最大的国家经济和世界第五大经济体,是全球“绿色”技术中心,气候科学和气候变化缓解和适应。国家长期以来一直是发展可持续发展政策的领导者,大量的PRI签署者已经开始展示在投资实践中的ESG整合周围产生的势头。Given the size of the state’s market and the willingness of leaders in the legislature, executive branch, key regulatory agencies, state pension funds, and the private sector to undertake leading ESG-related commitments, California is an ideal jurisdiction in which to make further progress on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actices and policies. California has the opportunity to provide valuable leadership in advancing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olicies and practices at the state and national levels in the US, especially so that the United States can keep pace with peer jurisdictions like the European Union in adopting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olicies and practices.

加州路线图提出了7类40条建议:

  • 指标、数据共享和ESG定义;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治理和披露;
  • 国家项目,采购和投资;
  • 国家融资机构;
  • 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机构;和
  • 加利福尼亚州碳中立的目标到2045年。

高优先级建议包括:

  • 由州长或国家财务主管或州控制人领导的加州国家应召开负责任投资的工作队。
  • 所有机构投资者都应将重大的ESG因素尽可能充分地纳入投资过程和决策。
  • 公共养老金基金应制定鼓励更好的长期和数据驱动的ESG投资决策的治理结构。
  • 公共养老金基金应要求投资顾问和投资管理人员考虑ESG因素提供投资建议或投资管理。
  • 国家立法机构应制定立法指导,这些法律顾问(包括投资顾问,经纪人,经销商等),该顾问在商业监督部门许可和监管,以便询问零售投资者,如果他们有偏好考虑ESG因素和提供的投资他们是ESG调整的投资机会。
  • 州立法机构应该对所有在加州注册或总部设在加州的上市公司强制要求气候风险披露或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报告。
  • 州立法机构应该对商业监管部管辖下的金融机构(州特许银行、信用合作社、抵押贷款机构和其他机构)进行强制性气候风险压力测试。
  • 州财务主管、财务总监和财务总监应利用其在州融资当局董事会中的地位,为州融资增加与esg相关的披露要求。
  • 保险部应承担保险公司承保和投资组合的气候风险测试,每年对保险公司投资组合进行气候风险情景分析,并要求保险公司识别,分析和应对其承保投资组合的气候风险。
  • 加州的保险公司应该将ESG考虑纳入其运营和投资决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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