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股东权利指令(2007/66 / EC)承认股东经常在投资公司的牺牲品上施加短期压力,以牺牲长期价值创造和ESG问题为代价。

该指令试图通过解决投资链中的一些委托代理问题来缓解这一问题。

乍一看

机构投资者 资产管理公司 代理顾问 公司董事
  • 建立并公开披露聘用和投票政策。每年公开披露他们如何执行这项政策。
  • 公开披露他们的股票策略如何与负债(尤其是长期负债)的状况和期限保持一致,以及他们如何激励和监督资产管理公司这样做。
  • 建立并公开披露聘用和投票政策。每年公开披露他们如何执行这项政策。
  • 向机构投资者客户披露其股票策略如何与长期负债相一致。
  • 公开披露遵守行为守则,由成员国确定。
  • 公开披露他们如何准备研究、建议和投票建议的关键要素。
  • 根据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明确的薪酬政策。至少每四年提交政策投票。会员国可使该投票具有约束力或具有咨询意义。
  • 提供一份清晰易懂的薪酬报告,包括解释薪酬对公司长期业绩的贡献。该报告在年度会议上须经建议性表决。

一般来说,机构投资者,资产经理和代理顾问的要求是符合或解释的。公司董事的要求是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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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简报:欧盟股东权利指令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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