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推出,35个占AUM的投资者25美元,加入了PRI对企业气候游说实践的合作敬意,针对以下部门的21家公司。

气候游说1

与公司的接触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 认识和承认直接和间接的气候游说实践;
  • 相关政策和战略及其执行;和
  • 相关披露。

气候游说图形

公司回应,公开披露的资料管理和资金映射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用于2015年在2017年开始于2017年的公司的结论。结果和观察结果如下所述。

主要发现

  • 更多公司拥有覆盖游说的政策;然而,大多数人没有特别包括与气候相关的政策参与。
  • 存在策略的地方,很少有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责任。同样,关于识别和解决公司观点之间的任何不一致的过程几乎没有评论,他们是会员的第三方之间的任何不一致。
  • 企业将更多地向公众披露其支持按照《巴黎协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此外,与碳税和碳交易、低碳和可再生能源以及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相关的直接政策参与的透明度也有所提高。
  • 从CDP发布的2017年气候变化调查问卷的回复可以看出,参与气候问题的第三方组织的会员数量有所增加。这导致了第三方气候立场的更大透明度,以及企业自身立场的一致性程度。
  • 然而,即使改进了信息披露,许多公司仍未能披露其全部会员身份,尤其是非行业协会的第三方组织。报告还倾向于关注具有积极气候立场的行业协会,而不是那些与公司政策立场不一致的协会。
  • 当第三方组织的立场与自己的立场不一致时,四分之三的公司没有说明它们采取了什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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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合气候游说:使企业实践与投资者的预期保持一致

    2018年5月